2016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 2016-04-16 来源: 生态科 作者: 编辑: 人秘科

为持续深入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全面优化城乡环境秩序,着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快三个生态创建步伐,根据庆阳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2016年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安排意见》(庆环境整治办发〔2016〕1号)的通知要求,在全市继续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结合我市环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生态文明和幸福美好新庆阳为目标,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引领,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乡风文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以城市六乱(乱泼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占、乱涂乱画、乱行乱穿、乱运乱撒)现象整治和农村十乱(柴草乱码、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杂物乱放、畜禽乱跑、棚圈乱倒、广告乱贴、摊点乱设、房屋乱建)问题整治为重点,坚持规划引领、基础先行、城乡联动、机制创新,坚持多点发力、多级突破、搭建载体、创新模式,持续深入推进城乡环境整治向基层延伸、向村庄延伸、向盲点死角延伸、城乡文明程度大改善、公民文明素质大提升,为全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奔小康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工作内容

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要求,围绕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严格标准,结合实际,全力推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推动环境质量持续快速改善,达到四化标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努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一)实施大气污染防治

一是加强燃煤锅炉污染整治,市区禁止新建20吨以下燃煤锅炉,县城不再新建10吨以下燃煤锅炉。要求集中供热站烟气治理设施升改造,配套在线监控设施;二是加强城市扬尘管控。加大城区路面洒水抑尘和机械清扫,落实城区及周边料场、堆场、各类起尘点抑尘措施。对在建工地,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施工场地周围围挡、物料堆放覆盖、渣土车封闭、出入车冲洗、施工地面硬化和拆迁工地湿法作业;三是抓好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争取年底,全市大气污染重点防控区域内餐饮企业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备;四是开展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调查,2016年底完成新一轮油气回收监测工作;五是加强煤质管控,制定煤质管控工作方案,划定城市高污染禁燃区域;六是将监管区域划分为网格,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将环境监管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推进落实网格长、网格员、巡查员、监督员一长三员制度,确保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牵头单位:污控科,配合单位:监察支队、各县(区)环保局)

(二)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一是按照省厅和市局关于精准扶贫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安排部署,加快推进2015年我市3个村精准扶贫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进度,市环保局将于6月中旬前完成对2015年精准扶贫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市级验收工作;二是督促县(区)2016年9个精准扶贫项目村,尽快制定实施方案,待市局批复后,组织开工建设,确保10月底前完工,并通过市级验收;三是各县(区)环保局依据市环保局印发《庆阳市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管理要求》庆阳市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后续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和《庆阳市农村环保设施运行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以2015年精准扶贫农村环境整治项目设施设备正常运转和2011-2014年中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设施设备的运行管护作为重点,加大监管检查力度,拓宽运行维护资金渠道,保障运行管护经费,确保设施设备日常管护到位、运行正常。四是重点在全市24个省级千村美丽示范村、8个市级美丽示范村、16个县级美丽示范村开展十乱问题整治工作,切实改善农村脏、乱、差的环境面貌。(牵头单位:生态科,配合单位:各县(区)环保局)

(三)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地区环境容量,科学划定畜禽养殖发展区域,优化畜禽养殖企业布局和规模。各县(区)环保局根据《庆阳市2016年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制定本县(区)2016年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大《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的宣传贯彻,切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今年安排的20个畜禽养殖污染减排工程要按规范高质量建设,8月30日前完成治理任务,9月30日前通过竣工环保专项验收。要不断健全完善鼓励政策,引导农村畜禽散养户、小型畜禽养殖场向规模化标准畜禽养殖企业转移,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走向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实现畜禽养殖污染集中治理。(牵头单位:生态科,配合单位:污控科、相关县(区)环保局)

(四)积极开展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工作

继续组织对全市土壤环境污染现状开展调查,做好实施土十条的准备。围绕油田矿区、重点资源开发区、畜禽养殖企业周边土壤环境、全市农业主导产业等重点方向,按照国家、省厅的安排部署,适时全面启动农村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抓好油田矿区和重点企业搬迁遗留场地污染治理修复试点,督促落实庆化老厂土壤治理项目资金,尽快启动工作。(牵头单位:生态科,配合单位:污控科、监测站、监察支队、各县(区)环保局)

(五)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各县(区)环保局根据市环保局印发的《2016年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制定本县(区)2016年宣教工作要点,充分利用 6·5环境日等重大节日,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用印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标语、宣传画等形式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宣传活动;二是组织推动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五进活动三是倡导和推广健康文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营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生态科,配合单位:各县(区)环保局)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持续有效开展,市环保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人秘科、污控科、生态科、监察支队、监测站负责人为成员的28365365com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然生态保护科。各县(区)环保局也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及人员。

(二)营造宣传氛围。根据城乡工作特点,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广泛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加强环保法制教育,切实增强城乡公民的环保意识。借助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成效及典型做法,发挥舆论监督作用,曝光反面典型,推动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强化督查检查。一是建立自查自纠监督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二是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受理和处置群众对治理工作的投诉和建议三是严格执行6+1环境执法模式,实行大气污染治理网格化监管,有效解决各类突出的环境问题;四是市局定期开展检查。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及时通报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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